办艺函〔2015〕63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:
文化部制定的《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报表制度》,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(国统办函〔2015〕365号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《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》(文艺函〔2015〕629号)规定,以《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报表制度》为基础,及时做好本地普查动员、培训和报表填报工作,确保普查工作科学、规范进行。普查工作中如有问题,请函告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(文化部艺术司)和普查工作办公室(福建省艺术研究院)。
特此通知。
文化部办公厅
2015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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